乐山市教育局(机关)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9-29 14:16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目录

 

公开时间:202092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9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42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48

第五部分附表5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财政资金公开-下载亚博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负责全市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4.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5.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7.协调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8.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10.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11.管理市直属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13.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4.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引领、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五、六、七、八次全会、学校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师座谈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开放改革年”主题,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发展活力强,教育生态良好。

一是主题教育扎实有效。组织市本级教育系统26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市委同步举办为期一个星期的“读书班”。通过qq群、微信群向党员推送习近平重要讲话、红色革命小故事、党章党规节选等内容90余条,指导市直属(管)学校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开发主题教育课程20余个,做到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全覆盖。坚持把调查研究和问题整改有机结合,围绕专项问题整治明确“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民办教育精英化”“校园安全整治”等7个调研课题,由局党组成员担任组长,牵头开展调研,共发放分析调查问卷1000余份,召开座谈会34场次,个别访谈100余人,真正掌握一手信息、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举措,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等9个方面内容有机结合制定1个共性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做到整改工作不漏项。围绕市委主题教育下发的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中与教育局职能有关,并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整改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6个,细化整改举措70余条,看板管理,扎实推进。

二是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重要内容,组织党组成员会前学习23次,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培训班,邀请学者、专家围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蒲波案件深刻教训和教育改革发展有关文件作专题讲座。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月向基层党组织推送重要会议精神、领导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文件等必学内容,共推送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30多条。

三是党建基础不断夯实。在规范和标准上下功夫,督促指导加快工作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均成立党委教育工委,上下统一的工作体制已经形成,将乐山外国语学校和乐山外国语小学纳入党建业务指导范围,组织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指导党支部制定完善、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围绕教育教学、创文创卫等中心工作制定活动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建立党支部工作手册调阅制度,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开展两轮全覆盖检查,整改问题100余个,强化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及时纠偏。坚持党员标准,建立启蒙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管理台账,严格遵守党员发展程序,有计划的从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22人。强化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工作能力,举办党务干事培训班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党务工作者120余人次。

四是行风建设不断加强。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不断深化对蒲波、侯晓春、彭宇行等案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教育工作评议的问题整改,针对市委反馈的3个问题和自查的9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由主要领导牵头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蒙尘的初心》和《初心之问》。在涉及教育行政许可项目、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梳理出廉政风险点188个,加强防控。对乐山二中、草堂高中开展内部审计,排查整治问题12个。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问题线索7件,处置率100%。局党组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保证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留情面。全年立案4件,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人,结案率100%。全年组织处理11人,收缴违纪款11.9万元。全年查处通报师德违规失范行为26起。

五是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健全完善市本级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议事规则,新建完善37项规章制度,规范16项业务工作程序。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完善教育工委工作职责和管理体系,成立乐山市教育考试中心,优化科室职能配置,组建起工会之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调整规范了局机关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全部不超过18平方米,科级及以下干部办公用房标准全部不超过9平方米。稳妥推进了公务用车改革,首次实行“一事一批一派”,切实规范公车使用报备手续,加强用车监管。

一是改革方向更加清晰代市委市政府起草《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深入实施《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乐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等改革方案。实施《乐山市教育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1年)》,12个项目顺利推进,其中5个项目指标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改革试点不断出新。乐山一中“选课走班”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乐师附小《发挥综合实践基地作用促进学生关键能力培养》获批为第二批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改革创新项目工作,年内实施改革创新项目41个。承担教育部“依法治理校闹”试点,探索用法律手段破解治理“校闹”难题,为全省唯一试点。

三是改革成效突出明显。探索建立完善教师激励制度,实施乐山市教育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着力选拔培养一批乐山市教坛新秀、乐山市骨干教师、乐山市教育学科带头人和乐山名教师名校长。探索推行“县管校聘”、岗编适度分离等做法,让教师资源充分流动起来。出台《乐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3.发展项目丰,重大建设强劲。

一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19年实施投资计划2000万元以上的教育重点项目35个,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建设等“挂图作战”项目持续推进,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成功搬迁至大学城。马边县等深度贫困县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强力推进。乐山一中扩建一期工程、峨眉二小迁建、夹江县英才小学、成都嘉祥乐山外国语学校等项目建成并投用,累计完成投资22.5亿元。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50个,竣工41个。

二是民生工程落地有声。制定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2019—2020年)》,总投资24788万元,规划改扩建学校面积75920平方米,购置设备163548台套(件)。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及实事7件,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扩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涵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92所(含教学点、村小),受益学生71666人。

三是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主动对接“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制定乐山市创建省级智慧教育学校三年规划,推进“互联网 教育”,2019年成功创建1所智慧校园,实现0的突破。积极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乐山一中成功入选“四川云教”首批主播学校,全省仅15所。扎实推进四川省学校联网攻坚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教学点)宽带接入率100%,其中,接入200m及以上宽带的学校99.44%,基本实现四川省攻坚目标。推进民族地区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前端学校录播教室项目建设,马边县落实专项经费 350万元,建设县域远程互动教室47间,建立起中心校带村小,县城中学带农村中学的教学远程教育教学模式。

四是学生资助应助尽助。聚焦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抓实普惠资助,落实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国家、省、市、县教育扶贫资助政策29项。全年共资助各级各类学生13.44万人次,发放资助金1.92亿元。为“三县一区”192所学校71666人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5310.8万元。全市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总额9446.7万元,对10.87万人次贫困家庭学生开展救助,发放救助金7740.62万元。

4.发展质量稳,内涵提升发力。

一是学前教育得到普惠发展。规范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通过摇号统一录取新生1200余名,指导区县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努力维护教育公平。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扩增至77942个。新创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和市级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1所。组织开展保教质量评估,开展对400余所幼儿园的办园水平督导评估。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整治率100%。制定下发《乐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全市10所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

二是义务教育得到均衡发展。“两县一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省级督导评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效明显,劝返复学11人,学历补偿教育42人,全市无一例因贫辍学现象。规范有序完成中小学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新生6.1万名名。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班额不超过56人,全市已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大班额占比从2017年的42%减少至2019年秋季的5.8%,降幅达36.2%。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力促阳光、公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已实现12个区县全覆盖,10万余名中小学生参与其中,《四川教育》杂志推出乐山经验专题报道。

三是普通高中得到优质发展。积极推进新高考筹备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意见》,乐山一中等6所高中学校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区域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试点。犍为一中成功创建省一级示范校。普通高中招收新生1.3万名。圆满实现“平安高考”目标。2019年高考成绩稳步增长,在全市参考人数较去年减少751人的情况下,一本上线2037人,上线率保持在17%;本科上线6174人(含中职硬上线),上线率为50.5%,较2018年增长2.5个百分点。

四是职业教育得到大力发展。强化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投入4000万元新增专业设备设施8000多套(件)。推进 “1 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乐山一职中、市计算机学校、峨眉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成功申报全省职业院校“1 x”证书改革试点项目。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和集团化办学,2019年新签约校企合作企业15家,六大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新增成员单位7家。5所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首批学徒150人顺利毕业出师,全部实现高质量就业。成功举办乐山市第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队参加全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和教师教学能力大赛,90人次获奖,市教育局荣获优秀组织奖。2019年中职招生13219人,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普职比为52.1:47.9;2019年中职毕业生1.05万人,有效就业率98%,本地就业率70%,其中本专科升学4145人,占毕业生比例40%。

五是高等教育得到活力发展。不断深化院地合作,市教育局同乐山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商定合作内容10余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亚洲数学技术大会,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承办中国首届磁约束聚变能大会。在乐高校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成都平原经济区协作发展,与广西、贵州、成都等地30多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合作开展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科研项目25个,开展学术交流和教师互访48人次;与30多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欧美等国家知名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出国和来乐访问学者8人次,国际交换生及留学生110多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与德国、西班牙等国开展国际“寻根之旅”。

六是艺体教育得到创新发展。开展“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网球特色学校”和“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市中区翡翠实验学校、峨眉一小等5所学校通过全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新增4所,首批全国幼儿足球特色园7所,7名学生入选全省校园足球最佳阵容,2名学生入选全国校园足球最佳阵容,市教育局获最佳阵容球员先进输送市。成功举办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筑梦中国绘响乐山”少儿书画作品展、中小学生“理工杯”羽毛球比赛,中小学生游泳比赛,“大渡河杯”幼儿足球赛等活动。

七是德育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公平公正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等评优评先工作。命名嘉州矿山博物馆等9个单位为首批“乐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澳大利亚、泰国、俄罗斯等国到乐进行教育访问。乐山一中18名师生赴澳大利亚开展友好城市姊妹学校交流活动。四川省第一家青少年心理健康项目样板学校落户五通牛华二码头小学。举办乐山市第三届中小学科技节活动。

5.队伍建设优,素质提升明显。

一是队伍管理更加规范。举办各级各类干部教师培训班20余次,106人参训。启动实施“两县一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工作,首次评定高级教师27人。选拔5名骨干教师赴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等国执教交流。为1610名教师认定教师资格证书,评定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共1100余人,向上推荐正高级教师人选5人。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覆盖面,2019年,交流校长教师1241人、站应交流校长教师的21.5%;交流骨干教师279人,占应交流骨干教师总数的23.8%。交流比例分别高于2018年6.1、3.4个百分点,促进了城乡教师的均衡配置。

二是队伍结构持续优化。配齐配强教师。通过公开考试招聘、研究生考核招聘、公开选调、定向选调、招录公费师范生、录用“特岗教师”、招才引智、“三支一扶”、招募“银龄计划”教师、政府购买服务(临聘教师)等方式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补充教师715名。赴北师大等高校首次开展教育下载亚博的人才招聘,引进41名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定向选调8名优秀教师。安置省属应届公费师范生28人。局机关提拔科级领导干部3名,交流轮岗中层干部7名,完成公务员职级套转13人、公务员职级晋升2人。启动第二批直属学校优秀年轻干部上挂市教育局锻炼工作,共选拔6名优秀干部上挂锻炼。持续实施“三县一区”教育人才振兴工程,免费定向培养本科生28名、技能人才21名。

三是示范引领不断强化。向上推荐“四川教师风采”典型代表、“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名师、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32人。评选表扬各级各类先进优秀216人。马边李雪梅校长受邀出席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乐山乡村教师工作经验在全国引起关注和热议。22名教师入选第二批乐山市优秀高层次人才。18人入选第七届乐山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四是教师培训更加有效。举办全市中小学校长任职提高培训班、新高考背景下高中教师教学优化和高中新课程方案与学科课程标准培训班、高三教师研训、高中教学管理培训,参训教师3000余人次。选派全市2000余人参加“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项目县及省培项目。选派“三区计划”支教教师74人、兼职支教教师149人,支援民族地区和乡村学校教育教学。

6.教育扶贫实,攻坚克难显著。

一是项目实施举措实在。全市教育扶贫专项165个项目,已完成160个(另有5个是跨年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4796.6万元,到位资金67754.37万元,已完成投资64034.85万元。在“两县一区”全面启动“学前学普行动”扩大试点工作,落实技术支撑单位、专职人员9人和专项资金140万元,成立23人专家督导组,全面形成市、县(区)、乡、园工作运行格局和网络,此项工作纳入国务院扶贫办和教育部重点推进试点项目。举办第三届乐山一中“美姑班”。“三县一区”持续实施青少年教育促进计划,奖励学生13062人次、贫困家庭1110户和优秀教师282名,发放资金194万元。全年开展业务培训5次85人次、扶贫干部政策培训2次400人次、各类教师培训9次5666人次。

二是对口帮扶力度空前。同浙江省绍兴市、台州市、金华市、衢州市签订教育扶贫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深度合作关系。浙江帮扶地投入861万元用于受扶地校舍改扩建、教学设备购置、贫困学生慰问、空中课堂建设;双方人才交流156人次;浙江帮扶地先后派出93名教育专家来乐,举办12期培训班,培训专业人才1670人次;乐山选派161名中职学生赴浙江交流学习(顶岗实习);乐山25所学校与浙江23所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市内95所优质学校全域结对帮扶125所深度贫困县中小学校,共选派支教教师和管理干部489人;开展送教送培活动339场次,受培教师达2995人次;捐资捐物达236.7万元,其中资金支持达44.3万元。

7.教育秩序好,依法治理强化。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启动“互联网 监管”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48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配置率10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办事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需群众提交的材料平均减少60.38%。建立健全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年内开展合法性审查7次,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20余次。

二是强化依法治教。联合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牵头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深入高校举办3次专题宣讲,深入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现场庭审,市中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审案。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知识竞赛活动,6名学生分别获省级一、二、三等奖,16万学生参加宪法知识挑战成为“宪法小卫士”。壮大优化法治教育队伍,推进遴选聘任公安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试点,新聘市检察院检察长到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市检察院创建“点亮火把”青少年禁毒防艾工作品牌。利用“6·26”禁毒日、开学、“12·4”法治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实践活动30万余人次。

三是筑牢安全防护。综合开展地质灾害、消防设施、食堂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危化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30处,均得到了全面整治。开展对33辆专用校车的集中整治和驾驶员涉毒情况清查工作,责令停止1名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约谈一名违规行驶路线的校车责任人。会同公安组建504支由公安民警 校园专职保安 青壮年教职员工 家长志愿者的护校安园队伍,副省长叶寒冰到学校实地查看并给予高度赞扬。着力强化校园“三防”建设,700多所中小学校监控视频已接入公安“天网工程”。1059所学校和幼儿园在校门口安放阻车石、安装电动拉闸门和升降柱。联系市移动公司落实100万元,为市直属的13所学校实施“天网工程”试联试通,实现校门过往人员适时监控、人脸识别、一键报警3大功能。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296人次,清查扣押涉嫌“三无”的“整人口香糖”、“超级胶(充气泥)”、“血口香糖”等危害玩具。

四是加强食品监管。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经营不得对外承包的规定,全市学校食堂均实现了自主经营,无对外承包现象。针对成都七中食堂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和猪肉等物价上涨因素给学校食堂管理带来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各地各校及时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大调研,严格按照食堂学生餐价格管理程序,完成了秋季学生餐调价工作,实现了学校后勤稳供保质的目标。全市学校先后投入资金5551万元,新建改造学校食堂106个,改造面积达31823平方米。新建“明厨亮灶”学校食堂184个,达标率为98%以上。全市中小学校930个食堂中,达到a级食堂服务标准的48个、b级餐饮服务标准的863个,全面消除了c级食堂。

五是维护校园稳定。紧盯元旦、春节、两会、“3.14”“五一”“6.4”“7.5”“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间节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市教育系统矛盾风险预测预警和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功化解民办代课教师、原学校教师宿舍居民、学校在建工程影响等矛盾隐患7件,及时协调处理乐山二中学生打架斗殴、沐川黄丹镇小学学生诺如病毒传入、乐师附小部分新生家信访、乐山机关幼儿园幼儿受伤等应急突发事件7件。

六是强化舆情宣传。协调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开展重大活动教育集中宣传报道 100余次,刊发新闻宣传稿件 21000余条,被全国、省级媒体采用 2000 余条。乐山教育城域网、乐山微信公众号等教育自媒体发布信息18000余条。心连心服务热线平台、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新闻网麻辣社区”、我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等共收到网民各类网络舆情诉求400余条。

二、构设置

机关内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教育工委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师发展科、计划基建财务科、安全与后期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与职业和民办教育科、民族教育科、教育督导室。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067.3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6.96万元,增长11.42%。主要变动原因是转移性支出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81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3.92万元,占94.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8.21万元,占5.46%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70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93万元,占23.37%;项目支出2842.03万元,占76.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43.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6.65万元,增长12.67%。主要变动原因是转移性支出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10.92万元,增长13.41%。主要变动原因是转移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6万元,占0.79%教育支出(类)3220.99万元,占92.67%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79万元,占4.3%卫生健康支出18.72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58.83万元,占1.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75.94万元完成预算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医保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6.05万元,完成预算9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中,结转下年使用。

3.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11万元,完成预算60.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中,结转下年使用。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37.91万元,完成预算52.65%

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98.69%

6.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88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8.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9.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7.36万元,完成预算89.06%

10.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8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7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23.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一致,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行政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校际学术交流、检查调研、科研活动、校企合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3万元,比2018年减少36.79万元,下降29.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和运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乐山市教育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教育行政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对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及编制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也保证了重点项目的开支。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十年行动计划(专项配套)”、”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劳务补助”、“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十年行动计划(专项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购买远程教育网络服务,改善了彝族地区校舍安全状况,改善了彝区办学条件,有效促进我市民族地区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2)学前教育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一是学前教育项目全年预算数178万元,执行数为88.84万元,完成预算的50%。通过项目实施,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保障了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二是“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劳务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86.4万元,执行数为68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彝区“一村一幼”辅导员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一村一幼”辅导员的收入水平,提升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维护“一村一幼”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

3高等教育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乐山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专项区县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7万元,执行数为21.5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不因贫失学,让更多的市属高校毕业生愿意到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

4高中教育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乐山市教育局高中教育专项市本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1万元,执行数为70.49万元,完成预算的50%。通过项目实施,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保障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

5中等职业教育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乐山市教育局中等职业教育专项区县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4.5万元,执行数为55.81万元,完成预算的74.9%。通过项目实施,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三县一区”中职学生不因贫失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十年行动计划(专项配套)

预算单位

市教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5万元

执行数:

1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支持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购买远程教育网络服务,对部分校舍进行维修,改善彝族地区校舍安全状况

支持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购买远程教育网络服务,对部分校舍进行维修,改善彝族地区校舍安全状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购买远程教育网络服务

2.维修校舍

1.购买2个远程教育网络服务

2.维修校舍面积1100平方米

1.购买2个远程教育网络服务

2.维修校舍面积1100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1.远程教育网络服务

2.维修校舍

1.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质量优良

2.维修校舍质量合格

1.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质量优良

2.维修校舍质量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始时间

2019年1月

2019年1月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1.远程教育网络服务

2.维修校舍

1.  70万元

2.  55万元

1.  70万元

2.  5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1.利用网络资源,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2.提升校舍安全性能

1.民族地区学生可同步享受城市优质教育资源

2.校舍安全性能得到提升

1.民族地区学生可同步享受城市优质教育资源

2.校舍安全性能得到提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1.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2.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促进民族地区教育现代化

1.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2.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促进民族地区教育现代化

1.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2.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促进民族地区教育现代化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1.学生满意度

2.社会满意度

90%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专项区县配套资金(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

预算单位

乐山市教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8

执行数:

88.84

其中-财政拨款:

178

其中-财政拨款:

88.8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完成学前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5000人,提高贫困家庭经济收入,助力家庭脱贫。

减免学前教育保教费7997人,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人数

5000人

7997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建档立卡幼儿受资助比例和覆盖率

受资助比例100%,实现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

建档立卡幼儿受资助比例达到100%,全覆盖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春季在6月底完成发放,秋季12月底前完成发放

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春季在6月底完成发放,秋季12月底前完成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标准

1000元/生.年(金口河、沐川按600元/生.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据实减免

1000元/生.年(金口河、沐川按600元/生.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据实减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贫困幼儿家庭负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顺利入园

建档立卡幼儿无因贫失学

建档立卡幼儿无因贫失学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知晓率达到90%以上

政策知晓率达到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保教费减免年限

≤3年

≤3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减免保教费家长满意度

超过90%以上

超过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一村一幼”辅导员生活补助

预算单位

市教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86.4万元

执行数:

686.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86.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86.4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286个行政村572名“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发放生活补助

为286个行政村572名“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发放生活补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补助人数

为572名“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发放生活补助

为572名“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发放生活补助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双语辅导员补助覆盖比例

572名“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100%全覆盖

572名“一村一幼”双语辅导员100%全覆盖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始时间

2019年1月

2019年1月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双语辅导员补助

1000元/人/月

1000元/人/月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增加双语辅导员收入

686.4万元

686.4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双语辅导员收入

1000元/人/月

1000元/人/月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双语辅导员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稳定性

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稳定性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教师满意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高等教育专项区县配套资金

预算单位

乐山市教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7

执行数:

21.57

其中-财政拨款:

57

其中-财政拨款:

21.5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建档立卡本专科特别资助政策和市属高校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政策,资助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300人,让更多的市属高校毕业生愿意到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提高贫困家庭经济收入,助力家庭脱贫。

资助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307人,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因贫失学;市属高校基层学费奖补3人,让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能够留得住人才,为基层服好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本专科特别资助人数

300人

307人

市属高校基层学费奖补人数

20人

3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比例和覆盖率

受资助比例100%,实现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

建档立卡幼儿受资助比例达到100%,全覆盖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12月底前完成发放

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12月底前完成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建档立卡本专科特别资助标准

4000元/生.年

4000元/生.年

市属高校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标准

按奖补学生学制,不超过3500元/生.年

按奖补学生学制,不超过3500元/生.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家庭负担,确保顺利入学

建档立卡大学生无因贫失学

建档立卡大学生无因贫失学

让更多的市属高校毕业生愿意到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

让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能够留得住人才,为基层服好务

让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能够留得住人才,为基层服好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知晓率达到90%以上

政策知晓率达到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年限

直至大学毕业

直至大学毕业

市属高校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年限

一次性

一次性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家长和奖补学生满意度

超过90%以上

超过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高中教育专项市本级配套资金

预算单位

乐山市教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1

执行数:

70.49

其中-财政拨款:

141

其中-财政拨款:

70.4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减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3000人次,提高贫困家庭经济收入,助力家庭脱贫。

减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3217人次,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人数

3000人次

3217人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受资助比例和覆盖率

受资助比例100%,实现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

建档立卡学生受资助比例达到100%,全覆盖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春季在6月底完成发放,秋季12月底前完成发放

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春季在6月底完成发放,秋季12月底前完成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普通高中减免学费标准

据实减免

据实减免

免费提供教科书费标准

600元/生.年

600元/生.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无因贫失学

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无因贫失学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知晓率达到90%以上

政策知晓率达到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普通高中减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年限

≤3年

≤3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享受减免学费学生和家长满意度

超过90%以上

超过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中等职业教育专项区县配套资金

预算单位

乐山市教育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4.5

执行数:

55.81

其中-财政拨款:

74.5

其中-财政拨款:

55.8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和三县一区参照执行9 3政策,资助建档立卡中职学生600人,资助三县一区中职学生2200人;提高贫困家庭经济收入,助力家庭脱贫。

资助建档立卡中职学生613人,资助三县一区中职学生2327人,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因贫失学。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中职生活补助人数

600人

613人

三县一区参照9 3政策补助人数

2200人

2327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中职生资助比例和覆盖率

受资助比例100%,实现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

建档立卡幼儿受资助比例达到100%,全覆盖

三县一区中职学生资助比例和覆盖率

受资助比例100%,实现三县一区中职学生全覆盖

受资助比例100%,实现三县一区中职学生全覆盖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春季学期在6月前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2月底前完成发放

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春季学期在6月前完成发放,秋季学期12月底前完成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500元/生.期

500元/生.期

三县一区参照9 3政策补助标准

一、二年级按1000元/生.年、三年级按500元/生.年

一、二年级按1000元/生.年、三年级按500元/生.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三县一区中职学生家庭负担,确保顺利入学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三县一区中职学生无因贫失学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三县一区中职学生无因贫失学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知晓率达到90%以上

政策知晓率达到9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年限

直至中职毕业

直至中职毕业

三县一区参照9 3政策补助年限

2020年

202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三县一区中职学生和家长满意度

超过90%以上

超过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教育局机关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幼儿园保教费、高中学费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主要是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指乐山市教育局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指乐山市教育局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指乐山市教育局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指乐山市教育局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1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9.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指乐山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教育支出

20.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指乐山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中学教育支出

2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 指除中专教育、职业高中教育等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2.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 指乐山市教育局举办的成人广播电视教育的支出

23.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指乐山市教育局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5.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其他支出

26.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指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8.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9.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指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各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 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指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发生的支出。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教育局2019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机关内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教育工委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师发展科、计划基建财务科、安全与后期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与职业和民办教育科、民族教育科、教育督导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负责全市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4.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5.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7.协调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8.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10.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11.管理市直属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13.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4.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9年12月31日,市教育局总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实际在编人员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我局机关年初预算收入总额3603.9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机关财政资金支出总额349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88万元,项目支出2660.0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为促进预算的执行,我局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依据,期望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履行。年初绩效目标随预算在门户网上进行公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强活力、促协调、提质量、推公平、保稳定”工作总基调和主线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由于整体绩效评价实施时间不长加上行政事业单位的个体差异,绩效目标制定质量有待提高,评价指标的针对性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绩效考核工作。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36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