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关于
同意犍为外国语实验学校
增设普通高中办学层次的批复
犍为外国语实验学校:
你校提交的增设普通高中办学层次申请于3月31日受理,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办学条件进行了现场评审,认为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学校已达到增设非营利性普通高中办学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增设普通高中办学层次,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从2020年秋季起可进行普通高中招生。
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设备设施建设,确保高标准达到国家高中办学条件;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内涵建设,确保教育质量,办出特色,办出品牌。
三、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办学活动,服从审批机关的依法管理。
四、犍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犍为外国语实验学校在教育教学、招生、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批复。
乐山市教育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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